新华网太原12月17日电(记者王学涛、刘翔霄)记者日前从山西省卫生厅了解到,今后,新农合新增基金将主要用于对重大疾病及高额医药费用的补偿报销。到2013年,山西新农合大病补偿病种将增至20种,并实现该措施对参合农民的全覆盖。
据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梁明虎介绍,2010年山西省选择了4个县开展提高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2011年已经在全省全面推开,实行按病种定额付费,新农合补偿70%,医疗救助20%。今年,新增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四种疾病,病种范围已经扩大到6种。
“2013年,将进一步加大重大疾病工作推进力度,病种数量将扩大到20种(具体病种待定),且全省全面覆盖。”梁明虎说,做好重大疾病救治工作是减轻群众疾病经济压力,有力缓解因病致贫返贫的有效途径。
据悉,在重大疾病的补偿保障方面,新农合将遵循“限定疾病的救治费用额度”“确定规范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和“确定新农合补偿比例相应提升”的“三定”原则,并组织一支重大疾病救治专家组巡回指导检查,确保重大疾病提高保障水平工作惠及全省。
“十二五”期间,山西省新农合保障的重点是,在继续提高统筹区域内普惠性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的同时,拿出一定数量的统筹基金向门诊和重大疾病两头倾斜。
2012年,山西省参合人口达2194万人,参合率达到98.94%,基本实现了农村居民应保尽保。筹资水平从2003年启动新农合时的人均30元提高到目前的人均300元。参合农民在省、市、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住院的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了44%、49%、62%、71%。
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学涛、刘翔霄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