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收入在居民之间的分配。过去一段时间内,衡量居民间收入分配不均程度的基尼系数有较大增长,这一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缩小居民间的收入差距对于建设和谐社会意义重大。二是收入在居民、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分配。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这又导致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大幅下降,从而使得我们的经济增长过多地依赖于投资拉动,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对于优化我们的经济结构极为重要。
政府对于这两方面的问题都极其重视,并且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影响较大的举措包括取消农业税,增加“三农”支出,大力推动内陆地区经济发展,大幅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方面的财政投入等等。这些措施对缩小城乡和地区间收入差距、减少贫困、缩小居民间收入差距、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等起到了显著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收入分配问题。
但收入分配方面的改革并没有完成,还有一些根本性的问题需要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造成了收入不公,也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效率。解决这些问题刻不容缓。
在引起居民间收入差距的诸多原因中,垄断和权力寻租是社会大众最为不满的。当个别官员利用权力寻租时,不仅会因造成社会不公而引起公愤,降低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的动力,而且还会以获得“租金”的难易程度来配置资源,甚至为创造获得“租金”的机会而给企业设立种种障碍,造成巨大的效率损失。此外,由于收入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才资源的流动,当垄断和权力寻租成为影响收入分配的重要因素时,也会造成人才资源错配。
农民与传统城镇居民获得良好教育的机会差距过大,是影响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性问题。一方面,在机会不均之外,教育程度的差别是影响收入差距的另一重要因素,而获得良好教育需要很长的时间,还受到年龄的严重制约,如果一个大的群体现在不能得到良好教育,这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将是长远的。另一方面,随着人口的老龄化,我们的劳动力会逐渐出现短缺。如果人口中很大比例的人不能得到良好的教育,他们就不能成为生产力很强的劳动力,这会加剧我们未来劳动力短缺的问题。
造成过去十几年中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存款利率过多低于市场均衡利率。因为存款仍然是居民财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体现形式,如果存款利率过多低于市场均衡利率,就会影响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从而影响居民可支配收入。我们目前已经允许存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有一定上浮,这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如果我们让存款利率进一步市场化,将更加有利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同时也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和银行的效率,以及资金配置的效率。
此外,如果我们降低社保缴费,并用国企分红补充养老保险,就可以在不影响社保待遇的情况下减轻居民负担。这一措施可以在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就业、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养老保险覆盖率、改善投资效率、赢得对延长退休年龄等社保改革的社会支持等多个方面产生影响,具有一举多得的效果。
原载11月19日《人民日报》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