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金融危机和气候变化成为当代全球治理议程中最受关注的两大议题。然而,除了G20(20国集团)一举跃升为世界金融治理的主要平台和重要机制,并在协调内政方面取得些微进展外,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依然未能走出僵局。
全球治理的新发展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全球问题日趋增加和恶化,并使得任一政府间组织或民族国家政府都难以单独应对,全球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均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对全球治理的议程和目标表现出更多关注。与此同时,越来越多非国家行为体则在更大的范围内参与全球治理的各项议程。尤其最近10年以来,全球治理的参与主体和参与机制都取得了不少进展。但从总体上看,国家依然是实现全球治理的最重要行为体,而且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很大提升。
首先,新兴大国群体性崛起改变了全球治理的整体格局。包括中国、印度、巴西等在内的新兴工业化国家经济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迅速增强,历史性地打破了西方国家主导全球治理的局面,加速了全球政治的多极化进程。以G20为标志的全球治理新机制的兴起充分体现了这一进程,并将对未来10年全球治理的走向产生重要影响。
其次,全球治理机制呈现马赛克化趋势。全球治理在全球范围内激发了公众参与的热情,跨国非政府组织和公民社会团体从私有机构如跨国公司到科学家网络,从环保主义者到政府间国际组织,非国家行为体对全球治理的参与日趋活跃,极大丰富了全球治理的参与层次和参与机制。当前的全球治理出现了不同层次和不同种类的决策和执行系统,其中既有垂直的超国家、国际、国家、次国家等不同层次的决策权威,也有平行决策系统之间的横向联合,并出现了一些新型的合作关系,如公私伙伴关系和私私伙伴关系。
再次,全球数字革命,随着新技术尤其是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升级换代,使得当今世界已经名副其实地进入了信息化时代。2011年初发生的“阿拉伯之春”,以及当前的叙利亚局势,无不凸显了数字革命的巨大力量。由于信息的传递空前便利,使得任何国内政治事件都会遭到即时的围观甚至参与,从而深刻影响了世界政治的变革,甚至成为驱动世界变革的一个力量。这种情况不仅深刻影响当今世界变革的诸多方面,对于全球治理的决策环境和实践环节亦将带来深远的影响。
上述发展变化显然不是全球治理发展变化的全部,而是需要我们特别加以关注的几个方面。实际上,全球治理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克服全球化的负面影响和共同治理全球问题。特别是中国、印度、巴西和其他快速增长的经济体把相互依存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使得全球治理不同议程之间的多重关系更为复杂,而每个国家都将面临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相互交织联动所带来的巨大挑战。这种趋势将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跨国公民社会互动的常态化而得到进一步加强。在此情况下,全球治理的范围将会越来越广,越来越多的国际议题将被纳入全球治理的理论和实践框架中寻求解决的方案。
全球治理理论的新动态
全球治理三大理论范式是在总结全球治理第二阶段发展基础上提出的一种理论概括,但这一概括仅仅是我们观察和思考全球治理理论发展的一个起点。实际上,当代全球治理的实践极为丰富,值得我们从多种理论视角加以考察和检验。除前面提出的一些新发展之外,笔者认为还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理论动向值得我们密切关注。
(一)G20与“新多边主义”
G20从2008年起召开领导人峰会。随着G20的架构日渐成熟,并且为了反映新兴工业国家的重要性,G20成员国的领导人于 2009年宣布该组织将取代八国集团成为全球经济合作的主要论坛。G20峰会发展至今已经被世人广泛关注和期待,事实上它也走到了关键的发展阶段。最近在墨西哥海滨城市洛斯卡沃斯举行的 G20峰会已经被普遍认为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平台。从许多方面观察,G20正在从非正式或特别性的多边主义走向更加制度化的新多边主义。
首先,G20峰会的背后掩藏着全球治理体系的真正变化。可以说,G20成为全球治理平台的首要意义在于,新兴和发展中国家作为重要成员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决策不仅成为了现实,而且成为至为关键的现实。
其次,G20峰会的“溢出效应”成为国际政治格局变革的风向标。这种“溢出效应”体现在洛斯卡沃斯G20峰会上中日印三国在经济领域的相互合作并和其他金砖国家的团结,而峰会上的团结可能预示着一种新的国际政治格局。
再次,G20不仅是全球治理改革的主要试验场,而且是国际关系新思想、新政策的孵化器。实际上,G20的许多决议,从2008年稳定国际金融秩序到采取一些更加切实的措施如杜绝银行保密和创立强健、可持续和平衡的增长框架等等,都涉及各国内政方面的协调,这对于推动类似“共享主权”的观念和笔者称之为“国家之间一体化式合作”的新多边主义将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从未来的发展看,G20将会尽快走出“危机救火者”角色,从非正式或特殊性制度安排的1.0版本走向更加制度化的2.0版本。尽管这一过程不应当是急剧转变而应该采取增量变革的路径,但毫无疑问,G20向我们提出了为应对全球问题挑战,何种形式的多边主义才是更好的理论命题。而这方面的理论动向,值得我们持续加以关注。
(二)以《京都议定书》为标志的全球治理范式走向衰落
与 G20所代表的新多边主义的蔚然兴起截然相反,2008年以来我们所见证的却是以《京都议定书》为标志的全球治理范式走向衰落的趋势。以《京都议定书》为标志的全球治理范式实际上属于前面提到的全球治理理论的全球主义范式,即试图通过具有强制力的法律和有约束力的全球宪章、条约实现有效治理的目标。《京都议定书》正是这样的一个全球契约,它首先设定一个目标,然后要求各国谈判接受这样一个目标。但是此种形式的全球治理近年来无疑遭受了巨大挫折。
2009年在哥本哈根召开的世界气候大会由于未能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以代替 2012年即将到期的《京都议定书》,事实上已经导致全球没有一个共同文件来约束温室气体的排放,使得遏制全球气候变暖的行动遭到重大挫折。不仅如此,由于各方关于气候变化的博弈日趋激烈,分化出欧盟、美国、“伞形集团”、“基础四国”、“77国集团”、小海岛国家以及最贫穷国家等立场各异的国家集团,一定程度上不是团结而是撕裂了世界,完全悖离了全球治理凝聚全球之力解决全球问题的宗旨,充分暴露出以《京都议定书》为标志的这种全球主义范式全球治理理论的根本性缺陷。
此后,虽然 2011年在德班举行的世界气候大会在形式上保住了《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但存在的问题迄今无法解决,而且《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需要正式被批准,距离2015年达成一个全球具有法律效力的气候保护协议问题所留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就在德班大会结束后不久,加拿大宣布正式退出《京都议定书》。以《京都议定书》为标志的全球治理范式似乎走入了死胡同。
无论是 G20新多边主义的兴起,还是以《京都议定书》为标志的全球治理范式走向衰落,似乎都在指向一个新的全球治理方向,这就是全球主义范式的全球治理正在遭遇困境,而国家主义范式的全球治理与跨国主义范式的全球治理正在兴起。事实上,近年来《京都议定书》最有活力的部分主要体现在碳交易和社会舆论压力方面,也就是说跨国主义范式的介入一定程度挽救了《京都议定书》。但是,由于《京都议定书》设置的目标过于宏大,一定程度上超越了世界政治和国际社会发展的现实,其遭受挫折乃至失败的命运基本上是可以预期的。不过,G20所代表新多边主义与跨国主义范式的全球治理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吗?未来全球治理的理论方向和实践路径应该如何抉择?这些问题仍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和思考。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张胜军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