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身处厦门市区,大街小巷随处都可以看到提供志愿服务的“红背心”,服务内容涵盖社区服务、景点旅游咨询、车站行李搬运、文明交通督导等涉及城市文明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相比市区里开展文明志愿服务的常态化务实机制,农村的文明志愿服务常态化做的却还不够。作为厦门文明志愿服务志愿者,笔者近几年周末往返岛外市郊农村老家,通过实地感受和调查确认,文明志愿服务在农村的开展相对城市要薄弱得多,更多的反馈是在一些重大节日如春节、儿童节、重阳节前后有组织志愿者下乡慰问孤寡老人和给农村儿童赠送学习用品、授课等,并没有形成常态化文明志愿服务。
文明志愿服务的城乡冷热不均并不只是在厦门存在,在全国各地的文明志愿服务都普遍存在这个现象。近日笔者查询福建“文明风”网站和其它省份的文明网站,粗略统计后,发现有关文明志愿服务的新闻报道,城乡占比约为7:3。从这些数据也能大概显示在文明志愿服务开展方面,农村地区志愿服务开展的频率和次数远低于城市市区。此外,笔者还发现,比如在福建“文明风”等网站开有“社区志愿者之窗”专栏,用来主要介绍各个城市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情况,却见不到农村志愿服务专栏。可见,虽然有一些客观的原因和困难,文明志愿服务在农村的开展不仅不够,还有被边缘化的趋势。
笔者认为文明志愿服务在农村的开展也应该常态化。文明志愿服务的目的不仅是奉献,更重要目标是借助文明志愿服务来提高整个国民的整体素质,继承中华民族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而农村地区由于基础生活条件差、村民的综合素质相比城市居民也相对比较弱,更需要文明志愿服务的传播和奉献来提高村民的人文修养,克服一些根深蒂固的乡俗陋习。按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虽然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迅猛,但目前我国还有约51%的人口居住于农村。并且在广大农村里存在规模庞大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更迫切需要心理疏导、安全教育、义务维权、联户帮扶等多种多样的文明志愿服务。
文明志愿服务在农村的开展有很大的空间。为改变城乡文明志愿服务的不平衡状态,推动文明志愿服务植根农村地区,笔者建议可以借鉴“三下乡”的成功经验。“三下乡”是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为促进农村文化、科技、卫生的发展,而采取的全国性大型行动。截至到最近,“三下乡”深入开展16年来,有力地改善了农村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面貌,成效显著。笔者认为,文明志愿服务也应“三下乡”。
首先是文明志愿服务“队伍下乡”。在农村地区开展的文明志愿活动开展由于路途遥远、居住分散、互动不足等实际困难,往往开展时间短,频率低,更多的是“活动式”,并没有形成常态化。农村文明志愿服务的有效开展,既需要来自于城里的志愿者,也要扶持发展农村自己的志愿者参与。在这方面,笔者认为可以借鉴文化“三下乡”,从 “送文明”到“种文明”,一方面引导开展比较成熟的城市文明志愿者参与到农村志愿服务,另一方面对接组织,示范带动一批村民参与其中。只有农村当地有一定数量的文明志愿者,构建志愿服务常态化和长效机制才有基础性。
其次是文明志愿服务“培训下乡”。文明志愿服务的内容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志愿服务需要热心的文明志愿者,但仅凭热心又远远不够。根据现实农村人员组成结构分析,农村地区紧缺的心理辅导、法律援助医疗救护、教育培训等志愿服务,都有一定的专业性,需要志愿者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笔者认为,单纯的志愿者自发性组织可能效果会比较差,最好应由政府文明机构主导培训,多系统的开展一些专业性强的、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下乡活动。通过培训,既提升现有志愿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性区分,又能以专业培训和下乡实践带动队伍建设,吸引更多人参与到文明志愿者活动中来。
再次是文明志愿服务“宣传下乡”。文明志愿服务,在城里是相对普及的概念,大家即乐于接受,也乐于参与奉献其中。而在农村,很多村民由于接触社会公共服务领域较少,可能产生不理解和抵触情绪。这就需要通过加大文明志愿服务的宣传普及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乃至农村广播等媒介,宣传报道志愿服务活动,让更多村民了解文明志愿服务、理解文明志愿服务、参与文明志愿服务。同时,可结合我国农村行政体系和乡俗相对自治的实际,志愿者在农村开展志愿活动时,应主动通过政府文明机构与当地的村委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自治机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配合来帮忙宣传推广,这对于志愿服务的开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是目前在农村开展文明志愿服务一个可操作性强的经验。
总而言之,在农村的文明志愿服务需要常态化开展,也需要长期坚持。 “三下乡”活动通过16年持之以恒的开展,才取得了现在的良好局面,在推动农村志愿服务方面,也需要抱着持之以恒、不怕挫折的态度,逐步解决制约农村文明志愿服务开展的观念、制度、经费保障等方面问题,最终才能在广大农村地区构建起“我奉献、我快乐”的文明志愿服务全新局面。(周福益)
来源:中国文明网
作者:周福益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