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如何化解社会矛盾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刘玉瑛 编辑:闵美颖 2012-09-17 14:41:12
时刻新闻
—分享—

  近些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复杂,社会需要解决的难题也越来越多。能否化解矛盾,解决难题,关系到社会是否和谐稳定,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能否巩固。

  虽然事关重大,但化解矛盾、解决难题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的地方是“治标不治本”,有的地方是当“救火队长”,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用老百姓的话讲,是“按住了葫芦起来了瓢”。

  能否有“标本兼治”的办法?今年暑假期间,我带着这个问题前往基层调研,希望在实践中找到答案。在山东省淄博市,我找到了一个答案。尽管这个答案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但至少给出了一个破解的思路。归纳起来,他们在化解社会矛盾上主要采取了以下的思路:

  第一,“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化解社会矛盾,有些问题难处理,有些事情难解决,但只要坚持了“以人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怀着对特殊困难群众的感情来思考和处理问题,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就没有化解不了的难题。淄博就是坚持这个原则成功地解决了一个上访长达15年,30余次进京被遣回的老上访户的难题。

  第二,“对症下药”的工作方法。俗话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不同的矛盾有着不同的产生原因,只有找到病根,才能对症下药,才能有效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比如,他们对那些还未息罢访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确定了分类处理的原则:对有政策可以落实的,坚决予以落实;对缠访、闹访、无理访的,依法办理信访三级终结;对当事人触犯法律底线、无理取闹、非正常上访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有一句话叫:“态度决定效果”。这句话在淄博化解社会矛盾问题上得到了验证。比如说“焦瑛六年上访案”,这是一个交通肇事逃逸案。2010年底,中央政法委将该案列为进京重复访案件交办,淄博市委政法委对该案进行重点督办,具体负责这起案件的交警辗转济宁、烟台、济南等地,行程一万余公里,历时55天,走访了100多位群众,成功抓获了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上访长达六年的焦瑛专门为民警送去感谢信。

  第四,“敢于负责”的责任意识。敢于负责是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是一种积极的工作态度,是一种超强的化解矛盾本领。社会矛盾是复杂而难化解的,有时会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要想化解矛盾,必须有敢于负责的责任意识。有了这种意识,才能勇于担当,不畏困难,想方设法战胜困难,化解社会矛盾。比如上访长达十三年的老上访户李秉仁案,就是一个缠访、闹访案。李秉仁二十余次进京上访被遣回。中央政法委交办后,淄博市、区两级党委政法委积极协调,两级公检法部门密切配合,成立综合化解小组,终于以敢于负责的精神成功解决了这个难题。

  第五,“法、理、情相结合”的化解矛盾机制。在新的形势下,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趋势。处理这些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依靠单一的手段、某一部门的力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淄博市在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中,探索出了律师参与、多方会诊、经济救助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办法,综合运用政策、法律、教育、帮扶等多种手段,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党建部)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刘玉瑛

编辑:闵美颖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湘潮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