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指出:当代中国正经历着空前广泛的社会变革。这种变革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我们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主动正视矛盾,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
来自权威授课者的分析,包括行政纠纷在内的各类社会矛盾愈加复杂,解决难度日趋加大,出现了一些新的迹象。
梳理行政纠纷的内容发现,主要集中于拆迁、土地征用、涉法涉诉、企业改制等领域,社保、环保等领域的问题近年也日趋增多。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新问题是微博等新兴媒体的飞速发展,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诉求表达渠道。
从深层观察,行政纠纷处理不力,导致群体性事件风险加大,有的个案甚至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导致简单问题复杂化。
造成这一局面的背后原因复杂,既有经济社会转型造成的客观因素,又有工作不到位的现实。其中,一些地方行政机关尤其是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不足、行政执法中违法问题突出是不可回避的问题。来自东部沿海某省法制办的数据显示,2011年,该省以乡镇政府、县级政府及其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270件,占全省新收案件总数60%。从当前基层政府和部门行政管理引发的大量行政争议表明,依法行政的重点、难点在基层。
有的地方政府部门急功近利、与民争利的行为损害了群众的利益。譬如,近年来,有的基层政府仍存在盲目征地、强行租地等违规用地现象,导致失地农民增多,引发大量行政纠纷,甚至演化为群体性事件。
对此,授课专家指出,一方面,要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这是减少行政纠纷的基础。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各地需努力进取。
另一方面,出现纠纷要勇于面对,采用疏导方式及时化解矛盾。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言:我们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主动正视矛盾,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不断为减少和化解矛盾培植物质基础、增强精神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李绍飞)
来源:瞭望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