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国内多种农产品大面积地出现“卖难”局面,既影响了农民增收,也影响了城市居民的消费。为此,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制建设的意见》,对解决农产品流通不畅问题做出总体部署。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大力扶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
农产品“卖难”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分散的“小生产”与行情多变的“大市场”的矛盾所致。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引导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可以从四个方面克服小生产的缺陷,提高农产品的组织化程度。一是通过互助合作,组织农户根据市场供求进行“订单生产”,很好地解决了农户生产的分散性、盲目性的问题。二是通过生产环节的“四统一”,即品种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农资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全程监控生产过程,实现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了农产品质量,有效保证农产品安全,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三是通过农产品的品牌培育、营销模式创新,比如社区直销、网络销售等,扩展市场、方便居民消费,提高了农产品的竞争能力。同时,通过农业生产资料统一采购,改变农民的弱势地位,提高农民的谈判能力,降低成本。四是通过合作社发展,必然促进产业链延伸,增强农民分享非农产业利润的能力,实现农产品从田野到餐桌的链接。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也是建设农产品流通体制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
近年来,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长足的发展。据农业部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有44.6万户,实有成员3570万户,占总农户的14.3%。比2006年15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了 2倍多,并且在经营规模、产品品牌及带动农户能力方面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值得欣慰的是,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有3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展销,显示了相当的经济实力。这说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推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和现代农产品营销体制的建立及完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差距,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规模、服务范围、竞争能力以及管理水平上都存在明显不足,需要大幅度的“强身健体”。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处在起步阶段,加快发展面临多方面的困难,需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的力度。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懂市场、会管理、热爱合作事业”的人才,亟需多渠道加强对农民合作社领导人和经营骨干的培养,可以通过建立合作社理事长的轮训制度、建立合作教育学院、建立合作社网络教育平台等方式,培养具有合作思想、有经营能力的人才,以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需要。二是资金缺乏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亟需建立相应的金融机构,给予资金支持。世界各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实践证明,在多元化、竞争性的农村金融体系中,合作金融应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农民合作金融组织欠发达是我们的“短腿”,需要因时制宜地加快合作金融体系的发育和健全。三是产业延伸能力是农民合作社的弱项,需要政府财政政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涉农产品拓展,比如在增值税、所得税减免,在惠农项目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增殖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四是完善法律和法规体系,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完善相应的法规,比如对于各地不断涌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的法律地位及管理规则的制订等,用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正常、有序、健康的发展。
总之,通过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体系,对于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农民增收、满足城市居民对农产品的更高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石霞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