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 项开来 江国成) 记者31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同意平潭全岛放开,并在通关模式、财税支持、投资准入、金融保险、对台合作、土地配套等方面赋予平潭综合实验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
《规划》突出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先行先试功能,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两岸更紧密合作,发挥平潭综合实验区在两岸交流合作和对外开放中的先行作用。在发展定位上,平潭要成为两岸交流合作的先行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示范区,两岸同胞共同生活的宜居区,海峡西岸科学发展的先导区。
根据《规划》,力争经过5-10年的努力,使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15年,连接实验区内外的重大交通通道和市政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新兴城市框架初步形成,加快开发开放的基础条件基本完备。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和城市化水平显著提高,生态文明建设走在福建前列;基本实现与台湾地区经济全面对接、文化深度交流、社会融合发展,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基本建成。
《规划》提出,要发挥平潭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综合实验”作用,以两岸全面对接为突破口,加快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全方位开放,推进平潭开发建设,在两岸交流合作和对外开放中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两岸产业合作,引导台湾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高端产业向平潭延伸拓展,加强两岸在关键产业领域和核心技术方面的联合研发,将平潭建设成为综合竞争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新兴产业基地。
《规划》明确,要加大对平潭综合实验区支持力度,赋予特殊的政策措施。创新通关制度和措施,实施“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管理模式。另外,在税收政策、财政和投资政策、金融政策方面,都有多项支持政策。
平潭是中国第五大岛、福建第一大岛,平潭综合实验区也是祖国大陆距台湾本岛最近的地区。
来源:新华社
作者:项开来 江国成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