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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解读:发挥教育在文化传承中基础性作用

来源:新华社 编辑:闵美颖 2011-12-21 10: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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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决定》高度重视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把国民教育作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提出具体部署和明确要求。这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必须充分利用好国民教育,从娃娃抓起,使广大青少年从小就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汲取优秀传统文化营养,使优秀传统文化薪火相传,发扬光大。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是国民教育的主体,是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也是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载体。学校必须坚持把“教书”和“育人”有效结合起来,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纳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

  第一,结合中小学、幼儿教学特点融入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在教学内容上,要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以培育“四有”新人为目标,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在教学方式上,要从幼儿和中小学生的实际出发,采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深入浅出,寓教于乐,循序渐进。要深入研究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特点,增加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把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有机统一于中小学教材之中。

  第二,面向全体高校学生开设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目前我国有包括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的各类在校大学生2000多万人,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通过增强全体高校学生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理解,一方面,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几千年积淀的精神财富,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另一方面,也通过他们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了解和认识,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得以传承、创新,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因此,有必要把优秀传统文化纳入高校教育必修的公共课程,还要组织力量编写高质量的教材,安排高素质的教师,让全体高校在校学生不仅能接受系统的各类专业知识教育,而且也都能接受高质量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第三,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研究基地建设。学校对学生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取得好的效果,不仅要重视抓好教学,而且要重视抓好教学研究。选择若干基础好、有特色的学校,组织专门研究力量,加强与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文化馆、美术馆、少年宫、烈士陵园以及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作,不断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丰富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进一步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来源:新华社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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