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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李玉梅 编辑:闵美颖 2011-10-08 16: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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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中之重。从整体上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存在哪些问题?

  周伯华:一是对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认识还有待深化提高。二是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工作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监管执法资源整合不够,信息“孤岛”现象还较为普遍,成为制约信用分类监管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更大作用的瓶颈。四是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综合业务平台的整体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在加强顶层设计、发挥整体效能、强化综合应用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五是基础性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有待提高,人员素质有待提升,保障机制有待完善。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记者:为什么说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周伯华:企业的信用状况直接关系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构建以企业法人库为基础的“国家经济户籍库”,推进政府部门间监管信息的外联应用,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形成监管合力,最大限度发挥信用约束机制的作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

  记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目标是什么?

  周伯华:用3年左右的时间,健全完善综合业务平台,建成“国家经济户籍库”;加强内联应用,基本形成全系统各层级、各条线之间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共享;推进外联应用,基本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监管信息与外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打造公众服务平台,基本实现社会公众对企业登记管理基本信息的网上查询。

  记者:怎样才能做到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高效加强市场监管相结合?

  周伯华:市场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第一职责。高效加强市场监管,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目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是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要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通过电脑记录、数据统计、模型分析等方式方法,将现代信息技术综合应用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各个环节,将制度固化在信息化流程中,用信息化手段保证制度的执行,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上下之间、地区之间、业务之间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记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从哪些方面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周伯华:要坚持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与加快12315行政维权体系“四个平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12315维权体系的互联互通、信 息 共享、业务协同,建立“利用消费发现问题,通过准入回溯主体,借助信用约束企业”的连锁监管链条。要通过信用分类监管为消费维权提供保障,畅通维权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反馈和解决群众诉求。要强化消费维权信用记录,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以及服务行业侵权等热点问题,运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汇集的综合监管信息加强信用监管,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全方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从哪些方面入手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

  周伯华:注重基础建设,是新形势下实现监管方式集成创新的迫切需要,也是多年来各地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一条基本经验。信息化手段、数据质量、人员素质、保障机制等,是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基础。要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提供现代化的技术保障;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促进高科技手段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运用,促进技术与业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科学、系统、长远规划。总局要加强对系统的指导,消除上下左右信息对接存在的障碍,充分发挥信息技术贯通系统上下、整合各项信息资源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整体应用水平。要依托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加强综合平台建设,提高联网应用水平,抓好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国家经济户籍库”。要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强省级区域内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整合,争取到2012年底前,建立省级行政区域内统一的综合业务应用平台,实现各项业务工作在统一平台上的流转和应用,加快推进全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一体化步伐。

  记者:如何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规范化?

  周伯华:制度建设是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规范化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要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全过程。要认真梳理现有实施办法、分类指标、技术标准、职责分工等制度规范,抓紧修订、完善,健全制度体系,促进全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均衡发展。要建立分工协作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作。要完善数据采集更新制度,确保数据质量不断提高,到“十二五”期末实现数据准确率、完整率均达到99%以上的目标。要完善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监管需要充实分类标准,进行科学分类。要强化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制度,使守信企业享受政策优惠,失信企业付出更高的成本和代价。要完善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讲求诚信的良好氛围。要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法制建设,积极参与企业信用和社会信用立法,使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记者:推动监管方式集成创新,是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一项重点、难点工作。如何解决?

  周伯华:实现监管方式集成化,加强部门协作是关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秩序维护、商标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等诸多职能,只有坚持以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整合监管服务资源,建立广分布、全覆盖、多功能、高透明的信息集成系统和综合应用平台,才能不断强化综合应用,形成监管合力。整合资源是推动信用分类监管集成化的重中之重,只有做到整合到位、集成到位,才能实现监管到位、服务到位。整合资源要抓住两个重点:一是重点做好系统内部的资源整合,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公平交易执法监管、12315维权平台等信用数据汇集、整合起来,最终实现各地区、各条线之间监管业务信息与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高度融合和集成化;二是重点做好综合业务平台建设、改造和提升,对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建设通盘考虑,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实现监管方式方法的集成创新,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需要的统一、综合、高效的监管执法平台。

  记者: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只有在工商系统内外、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从哪些方面来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社会化?

  周伯华:要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企业信用监管信息,不断扩大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运用范围,逐步建立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企业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整体效应。要充分运用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监管信息,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全过程监管的重要信息支撑。要健全完善“国家经济户籍库”,积极参与国家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法人、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建设,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信息资源支撑。要按照地方政府安排,继续参与做好地方政府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平台建设和信息归集工作,推动地方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要建立公开企业信用信息的机制,切实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披露,依法公开企业信用情况,增加企业失信成本,有效惩戒失信行为,推动社会信用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李玉梅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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