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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跨国企业的傲慢与偏见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编辑:闵美颖 2011-09-13 16: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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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莱19-3溢油事故的重要数据一览

  “我们在公共舆论上和政治、司法上是否对肇事者施加了足够的压力”

  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正在处理过程当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油泄漏对海水的污染必然会过去,但是这件事情留给人们的反思不会过去。这些处理过程当中的细节,有哪些会在未来对中国人造成影响?给中国人留下什么经验和教训?

  2011年9月4日,在望周刊社与辽宁广播电视台合办的《望评辨天下》栏目中,主持人叶闪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教授、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对此次事故中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了解析。

  事故因何而发

  叶闪:这个钻井平台已经运营了很多年,这一次它为什么突然出了一个事故?

  韩晓平:它不是一个自喷井,要把油采出来必须要对它加压。大量压水然后把岩石里的油压出来。在压油的过程中,两个井相继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个就是出现了管涌,还有一个是因为地层被压裂了。这和加压有直接关系。

  叶闪:据我们所知,康菲中国对油田有一个20年的作业期限,是不是在这个期限到来之前为了多提高产量去增压呢?

  韩晓平: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和这个油井可能再过几年就要交给中海油有关系。协议是上世纪90年代初签的,交之前它可能需要榨取剩余价值,而且现在油价这么高,所以它拼命地增加压力,拼命地来多生产油。加压都要在一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但是,现在由于康菲公司对于整个中国和中海油都是技术封锁,所以它到底在里面做了什么事情,怎么做这个事情,现在并不知道。

  叶闪:我们注意到康菲中国在几次新闻发布过程当中,一直避免使用“事故”这两个字,它用的是“事件”。

  王锡锌:我觉得应该说是一个非常明显地要摆脱责任。如果说能够证明它是一种事故,比如说它可能存在技术上明知有某种风险的操作,但是为了利润最大化,可能还是冒了那种风险。一旦证明有这种过错,那么这种事故必然要带来更为严重的赔偿,并且可能受到更为严厉的制裁。如果是一个事件的话,比如地层特殊构造,没有人为的过错,那在法律上可能只需要做一些补偿就可以了。

  韩晓平:它一直在讲,说中国的地质构造非常的复杂,所以造成了这样一个事情,好像是一个不可抗力造成的。实际上,如果不增加压力的话,地壳不会裂开。

  叶闪:墨西哥湾事故比这次难还是容易?

  韩晓平:当然难得多了。首先它的水深比我们深得多。渤海大概就20多米深,墨西哥湾大概60多米。另外一个就是墨西哥湾是自喷井,打完以后不给它压力,它也会源源不断地从水下喷上来。所以在治理难度上要大得多,并且墨西哥湾喷的量非常非常大。

  对肇事者保持强大压力

  叶闪:康菲中国为什么对待这件事情表现得这么牛气?

  韩晓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康菲公司跟中国的业务往来不是非常多。还有就是它也不在你的资本市场上市。一些公司很担心得罪了投资者,大家都抛售它的股票,对企业打击很大。同时,它自己觉得法律有漏洞可以钻,所以就会采用这样的一个态度。

  叶闪:墨西哥湾漏油处理得比较快,会不会是跟美国比较有经验有关系呢?

  韩晓平:美国正是因为它在之前有一次很大的泄漏事故,在阿拉斯加一个埃克森美孚的油船沉没,最后为了清理这些油花了很长的时间,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所以美国在此之后很重视这个问题,制定了许多相关法律,在墨西哥湾就充分地能够使用了。我们未来还要在东海、黄海、南海进行大规模的勘探开发,所以要制定一些相关政策,制定更多的应急方案。

  叶闪:我们看到墨西哥湾事故中BP似乎是在第一时间成立一个赔偿基金,它真的是主动这么做的吗?

  王锡锌:就像给压力油才能出来一样,造成事故后,要及时、有效赔偿,及时、有效制止污染,也需要各种各样的压力。第一,美国的这种法律体系能够给肇事者非常大的威慑。比如说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及时,隐瞒信息、拖延来控制,这可能就不是一般的责任事故。可能要涉及到刑事责任,法律上这规则比较明确、比较完备。

  另外一个就是多部门联动,法律启动迅速。比如说,美国的农业部门、海上巡逻部门、司法部通通启动了,各自按照法律启动,把压力传导到英国石油公司。除了法律上的压力之外,还有政治上的压力。在这种施压的基础上,最后谈成了这个协议。

  英国石油公司先拿出200亿美元成立一个赔偿基金,任何人只要认为自己的利益因为漏油事故而受到了影响,都可以向这个基金委员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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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看到,法制上、政治上的联合压力才能使得事故的责任者做出反应。

  韩晓平:英国石油公司在美国有大量利益,因为它有加油站,有很多项目。如果美国对它实行各种各样的管制和压制的话,它在资本市场上就会受到很大影响。有各种各样的压力在这儿,它会尽可能地要把这个事情做好。康菲公司在这个问题上一个最大的失误,就是它一开始就没有把这个事情透明。如果开始就非常透明,大家一起帮你想办法,可能很快会解决。

  事故发生后一度出现信息真空

  叶闪:出现漏油之后很长时间,我们才知道出了这样的事故,这段时间对我们来讲是信息真空期。

  王锡锌:从这个事件回放来看,6月初就发生了,但是一直到7月初,也就是有1个月的时间没有把这个信息向外界公开地披露出来。

  叶闪:讲到这一次后续处理的话,离不开两个字就是索赔。但有人说举证非常麻烦,怎么理解“麻烦”两个字?

  王锡锌:比如鱼死了多少,或者说出海打不到鱼了,这个损害赔偿的举证其实并不困难。举证的另外一个核心,就是如何来证明这种损害是跟污染行为有关联的。国家海洋局要建立起损害后果和污染行为之间的这种法的联系。

  要解决赔偿举证的问题其实取决于:第一,我们在公共舆论上和政治、司法上是否对肇事者施加了足够的压力。第二个举证对于单个人来说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如果允许一些专家、专业的律师资助团队,我觉得对这一部分损害赔偿来说,应该在法律上是可行的。

  韩晓平:康菲是一个有经验的公司。第一时间它就组织了一些人,所谓的第三方。到底它找谁,我们也不知道。然后这第三方已经围着整个渤海走了5000公里,它说采集了75个样本。这75个样本中只有2个跟B平台有关、有3个可能跟C平台有关,其它的都是燃料油。

  现在油是很贵的,老百姓没有钱多得没有办法、要把油倒到海里去的程度。如果我们有经验的话,在第一时间告知大家,在所有地方都开始取证,扇贝死了,这些东西都要留在这儿。然后要找到当时的证据,将来就很容易索赔。

  王锡锌:现在还是有一个很好的机会。9月1日以后休渔结束,船就开始去打鱼了。如果说这些渔民发现在渤海里打的鱼比原来少了、小了,或者卖得更便宜了,因为污染人家不吃这个鱼了,都可以向康菲去索赔。

  叶闪:责任事故,是不是应该加上惩罚性赔偿的要求?

  王锡锌:侵权责任中当然是应该包括惩罚性赔偿的。另外一个,要对康菲这个漏油事件做一个全流程彻底调查。在这个前期治理中,责任方到底有没有充分地尽到防止污染不断扩大的责任?如果没有尽到这种责任,并且有可能想隐瞒或者转移公众视线而采取一些措施,导致这种责任扩大,甚至有可能引发刑事责任。就民事责任来说,在举证上不是说不可能实现。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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