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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董进智 编辑:闵美颖 2011-06-15 17: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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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村建设,主体是农民。广大农民群众既是新农村建设的建设主体,更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主体。党委政府的努力,在于配置好公共资源,创造条件、营造环境,让农民群众用智慧的大脑去谋划新农村,用勤劳的双手去建设新家园。反之,不管你有多少理由,不管你的理由多么动听,违背农民意愿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我认为,关键在把握好“尊重、引导、激励、支持”这八个字。

  尊重。新农村建设说到底是农民群众自己的事,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让农民群众自己去做主。这些年,无论产业发展、新村建设,还是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都坚持让农民群众自主选择、自主参与、自主评判,最终让农民群众得实惠、说满意。比如,在开展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中,从申报到建设,都先由村支部、村委会组织民意调查,让每家每户充分发表意见,并且白纸黑字,看绝大多数农民愿不愿意干。这正是衡量新农村建设成功与否的重要尺码。

  引导。目前,农民群众的建设热情高涨,但热情容易盲目,必须切实加强引导。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注重教育引导,并且用农民易于接受、乐于参与的方式教育农民,让新思想、新知识在农民群众那里入脑入心,培育他们自立、合作、奋进的精神,提升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注重用规划去引导,强调规划先行,既编制总规、专规,还编制详规,讲究科学规范,照图施工。通过教育和规划,把农民群众的满腔热情引导到新农村建设上来,引导到农民自由全面的发展上来。

  激励。当然,也要看到农民自身的局限性。受地理环境、二元体制、农耕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农民相对保守,需要政府激励。对农民群众最有效的激励,莫过于制定并实施符合市场经济法则的政策措施。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建设美好新家园的积极性。在认真落实惠农政策的基础上,我省结合实际,研究新问题,拿出了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分类推进新村建设、积极探索建设新农村综合体等新举措、新办法,实施效果越来越好。

  支持。应当看到,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村是薄弱地区,农民群众的生活相对困难。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工业反哺、社会关注、政府支持。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省内各地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工作,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掌握实情,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给予农民以必要的支持。支持较多的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正在加快进村入户。同时,积极引导金融单位在信贷资金投入上给予新农村建设必要的倾斜,动员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发挥优势积极献策、出力。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上,全省上下没有旁观者。

  正是尊重、引导、激励和支持,有效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省新农村建设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地震重灾区新村建设至少跨越了二十年,示范片建设整体快速推进,贫困地区连片开发和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全面启动,新农村综合体建设正在创造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经验。可以断言,只要坚持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今后几年,我省新农村建设就一定会取得更加可喜的成就。(作者单位:省委农工委综合处)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董进智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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