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让熟悉吴苗的人禁不住惋惜:作为年轻的领导干部,本应奋发有为、前程似锦,却因利欲熏心大肆卖官敛财,以致翻船落马断送了美好前程,落了个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
“你为我尽力,我会为你尽心”
2004年,年仅37岁的吴苗走马上任海南省东方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随后又被提升为东方市委副书记,成为当时海南各市县中较为年轻的干部之一。确实如人们期待的那样,吴苗“大有作为”,只可惜却是用在个人敛财上——自以为手中握有实权,找机会为人办事自然手到擒来,因而私欲膨胀,一次次将人民赋予的职权用于个人敛财。
2004年下半年的一天,吴苗约见东方市原副市长邢某,提出需要10万元装修澄迈老家的房子。邢某不敢得罪手握重权的吴苗,可自己又不情愿出钱,情急之下想到了市建设局副局长赵某。赵某不敢怠慢,两天后便带着用报纸包着的10万元现金来到宾馆交给了吴苗,并恳求在日后多加关照。吴苗轻声细语地说:“我看重的就是你这种办事干练、直言快语的人,你为我尽力,我会为你尽心。”果不其然,时隔不久赵某就去掉了职务上那个“副”字,被吴苗推荐到市畜牧局当上了局长。
在市人大工作的罗某,自认为水平不低、能力不差,可每次干部提拔都没有自己的份。经人点拨,他邀请吴苗来到茶艺馆一个包厢里喝茶。“请吴书记来喝茶,是想在干部交流调动时得到关照,最好能到市海洋渔业局任局长。”吴苗点点头,并不轻易表态。罗某心领神会,赶紧将早已备好的5万元现金送给了吴苗。有钱开路,事情果然好办,3个月后罗某如愿以偿地被吴苗想方设法调到市海洋渔业局当上了局长。
有想升官的,自然也有想保官的,东方市财政局原局长高某就是这样一位。他心里总惦记着自己现有的权位莫让别人取代了,为此处处紧跟吴苗,时时不忘巴结讨好。在送了几次小礼品后,因担心份额不足引不起注意,他决定改变战略干脆直接送钱。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他约吴苗在海口市某大酒店的停车场见面,将装有5万元现金的塑料袋交给吴苗,说这些钱是送给他过年用的。半年后,高某又送给吴苗15万元现金,希望在人事变动时给予帮忙。这些钱财,吴苗都一一“笑纳”了,也果真没有食言,在之后的人事调整中屡次为高某说好话保位子。
“你得利了,进些贡理所应当”
在耳闻目睹一些人通过向吴苗送钱获得高升重用后,东方市“官场”中部分人躁动起来了,纷纷想方设法各显神通以求打通吴苗的门路。而吴苗也是大开其门,来者不拒。
自2004年至2009年,吴苗先后6次收市教育局原局长钟某拜年红包2.9万元,收受市民族宗教局原局长符某春节红包2万元,收受市发改局原副局长何某行贿款2.5万元,收受板桥镇原书记符某行贿款1.7万元,收受市农业发展办公室原主任符某行贿款5000元……
而在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是时任东方市交通局局长吴某。2005年5月,吴苗要装修新房,向吴某提出材料款尚差6万元。吴某会意,马上备好6万元现金驱车来到吴苗住处将钱奉上。2008年8月,吴苗又向吴某传递信息说,自己老家的房子年久失修需要收拾,眼下就差装修费5万元。吴某丝毫不敢耽误,急筹5万元再次交给吴苗使用。
吴苗两次要钱皆是顺顺利利、心安理得,而送钱的吴某却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原来是吴苗抓住了他的软肋——自担任交通局长起他就与社会上不少干工程的老板接触甚多,来往频繁,从中也捞取了很多不义之财。“你得利了,进些贡理所应当嘛!”吴苗拍着吴某的肩膀笑说。而吴某觉得向吴苗进了贡,平安多少有了点保障,反而感觉踏实了不少。
自然,吴苗的贪欲也被调动了起来,随后一次次狮子大开口,而吴某也有求必应。2009年8月的一天,吴某的手机铃声响得很急,一看是吴苗的电话。等他匆忙赶到会面地点后,吴苗不容置疑地说有急事要办需要20万元。吴某答应后匆匆离去,当天下午就将20万元现金装入塑料袋放到了吴苗车上。时隔一个月,东方市“官场”传出消息说是要进行局级领导轮岗,闻听风声吴某心急如焚,心想自己在交通局长的位子上干了多年,趁着这次干部调整的机会该换个更好的岗位了。为达目的,他决定干脆再送20万元,吴苗自然是笑逐颜开,毫不推辞地一把接过。
就这样,从2005年至2009年,吴苗先后四次从吴某处收受51万元赃款。而事与愿违,就在最后一次送出20万元等待荣升时,吴某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
“办事需要100万,想必不会拒绝吧”
一旦思想上的防腐堤坝决了口,敛财的欲望就会无限膨胀,一发而不可收,这正是吴苗的真实写照。他不再满足于从下属那里收取几万元、几十万元的贿赂,而是将贪婪的目光转向了做房地产工程的商人,索取钱财的手段也急剧翻新、数额急增。
东方市某农业观光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因开发房地产发了大财,成了东方市远近闻名的大老板。吴苗自然就盯上了他,期待着从他身上多榨些油水,却苦于找不到缺口,一直难以下手。2009年9月的一天,吴苗终于来了“灵感”——通过与张某来往密切而又有求于自己的吴某间接索贿。利用一次喝茶的机会,吴苗对吴某说,自己要办事需要100万元,你去找张某要,凭你们之间的关系,想必他不会拒绝。
对吴苗的这个要求,吴某赶紧照办。翌日,他找到张某说明了此事,张某也不敢怠慢,痛快地表示愿意解决这100万元的难题。原来,这主要是张某还欠着吴某一个莫大的人情。2009年6月,张某通过吴某帮忙,将自己公司拥有的676亩土地调整为政府储备地,获得了丰厚的收益,一次就获利3000多万元。此次拿出100万元答谢,既算是“礼尚往来”,也是为了与吴苗建立起“深厚的感情”。
事情谈妥后,吴某及时向吴苗通报了喜讯。吴苗闻听大喜过望,随后却陷入沉思,暗自思量如何才能将事情办得密不透风滴水不漏。这天,吴苗将吴某叫到茶艺馆提出要求:一是由自己、吴某、张某各出一个人,由吴某派出的人到张某派出的人那里接过这笔钱,然后再交到自己派出的人手里;二是钱一定要用箱子装裹好;三是自己派出的人和吴某派出的人一定要启用新的手机号码联系接头。
当天下午,吴苗交给吴某一个手机号码,命令他与此号码联系,并反复叮嘱说,自己派出的人当晚在某酒店停车场等候。很快,吴某将吴苗的要求告诉了张某。随后,一切按照吴苗的要求顺利办妥。
就这样,吴苗轻而易举地将100万元巨款收入囊中。为防止日后东窗事发,吴苗掩人耳目地把这笔钱存到了朋友杜某的账户上。
正如俗语所讲:“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几个月后,吴苗肆无忌惮的敛财行径彻底暴露,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查处,费尽心机敛来的钱财也被一一收缴。经审理认定,吴苗在2004年至2009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13.7万元。2010年11月13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来源:党建
作者:江 舟 刘洪纪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