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4月16日电(记者 来建强)5年内建3600万套保障房的大“蛋糕”如何实行公平公正分配,业已成为全社会的焦点话题之一。业内人士及专家指出,当前,各地在保障房分配方面从准入门槛设置到腾退清出等多个环节都有难题,探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保障房分配流转新机制是当务之急。
准入门槛怎样成为公平把关者
科学设置保障房准入门槛是实现公平分配关键的第一步。目前,大多数的保障房准入门槛都是由各地相关主管部门来制定,差异较大。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柳文定告诉记者,保障房建设指标任务从中央到各省区市,再到地级市和县级地方,经过层层分解,各地经济发展、居民收入、保障房实际需求等情况不同,准入门槛自然差异较大。
“在有的大城市,申请人住房状况是决定申请保障房的核心条件,而收入信息不考虑在内,这样操作比较简捷;而在有的省份,对申请人住房状况、收入水平等都有要求,但条件多了,操作起来就比较繁琐。”柳文定说,事实上,申请人提供的收入信息通常不完全,容易导致出现“开着宝马住保障房”的现象。
厦门大学教授陈培爱说,由谁来设置准入门槛事关保障房分配的科学性和公平性。香港的公营房屋类似内地的保障房,在香港,申请公屋俗称“上楼”,“上楼”门槛由专门负责公屋政策的香港房屋委员会制定,这个委员会由香港房屋及运输局局长、两名官方委员及20多名非官方委员组成,委员会在每年的三四月份召开会议,根据当年生活指数、收入平均数等数据,调整当年“上楼”的资格条件。
陈培爱认为,可以充分借鉴香港公屋“上楼”门槛的设置经验,让社会公众、专家和政府部门决策者一起参与制定保障房准入门槛,从而提高保障房准入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堵住保障房寻租的“后门”。
用什么标准衡量公示透明度
近期,深圳市在保障房大规模开建以来进行第二次分配时,申请人信息公示难以令公众信服。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锋告诉记者,出现这种情况并不意外,问题在于政府部门公示申请人信息不够透明。
王锋说,许多人发现申请人具体资产和收入等信息都有不同程度缺失,政府部门没有明确该公布的信息内容,也没有说明“零资产”申请人是怎么通过审查的。
“公示到底是让公众来发现问题,还是隐瞒信息?在如何公示上,政府部门应采取开放态度,还是躲躲闪闪?”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认为,在保障房分配公示环节,一些地方政府常常是为了躲避社会监督,有的甚至患上了“节假日公示综合征”。
王阿忠说,各地政府在保障房分配公示申请人终审信息时,首先应透明,衡量的标准就是有没有把准入门槛要求的申请信息全都依法依规公开;其次应畅通社会监督的渠道,社会监督反应将是衡量透明公示是否到位的最有效的评判标准。
如何建立确保公平的威慑机制
虚假申报、骗购骗租、转租转售、闲置浪费保障房等现象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主要原因是保障房分配管理缺乏有效的惩罚威慑机制。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经适房项目——华庭小区是该市大型的保障房项目,小区共有15栋住宅楼、500多套住房。记者近日在该小区看到,小区水电气和绿化等物业配套较完善,但多数住房的窗户和阳台空荡荡的,有的还积满灰尘。记者从该小区物业管理处了解到,小区交付业主使用已有3年多,目前入住率不足20%。
记者在华庭小区还看到,在4号楼二层一住房的窗户玻璃内侧贴着一张“本房出租”的红纸条,上面留有联系电话。一位王先生甚至在宁德房产网发布售房信息:“东侨华庭小区2幢。三室一厅二卫二阳台,面积139平方米,10成新,5600元/平方米。因属第一批经济适用房,房产权、土地证在办理中。交易一般暂时只能私下交易,以信誉为主。”
宁德市房改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宁德市政府已注意到华庭小区的上述问题,除了采取行政手段强制追究责任外,还没有其他有效的处置方式。针对入住率低现象,已发出通知要求该小区所有住户必须在今年8月底前全部入住。
专家指出,亟待以立法等强有力手段,加大对违规者惩罚,追究法律责任,形成有效的威慑作用。2009年6月,国内首部保障房管理的地方法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就有明确规定,对于出租、转租、转借、调换、经营、转让社会保障房,擅自装修和改变房屋用途,损毁、破坏和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的行为,拒不改正的,管理部门将收回房屋,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无故空置6个月的,也将被收回。
腾退清出到底难在哪里
保障房承租人一旦不符合条件,将腾退清出保障房,让给后来有需者,这也是构成保障房分配公平的重要一环。而现实中,保障房腾退清出是摆在管理部门面前的大难题。
柳文定透露,保障房腾退清出难,一是发现难。申请者何时有私车开了、在哪里又买商品房、收入变化了等等,这些情况很难实时、及时发现。二是告知难。一旦发现保障房承租人条件超标或违反规定要被腾退,目前都是让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耐心地做要求腾退的思想工作,即使有相关的处罚规定也难以对承租人进行强制执行。三是成本高。及时发现、准确告知需要腾退保障房的承租人,必然增加相关工作人员和经费开支,保障房分配管理成本也因此增加。
此外,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与负责保障房管理的政府部门有一种合同关系,在承租合同期限内,如果需要被腾退,合同关系该如何处置?
业内人士及专家认为,破解腾退清出难题,归根到底还是要靠相关规定和法律的健全。未来,各地在大规模推进保障房建设过程中,需要不断摸索创新,切实维护好保障房的公平公正分配。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来建强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