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2年来,我国的经济管理体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已经建立起来,并且在亚洲金融危机、国际金融危机等一次次冲击中逐渐成熟。相比之下,我国的社会管理体系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还在探索之中。前不久,中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在北京研讨如何建设社会管理体系,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体系。可以说,创新社会管理的任务相当紧迫。为此,我们邀请有关专家就这一问题展开讨论。
如果老百姓都积极地参加到社会管理中来,这就是一个有活力的社会、是一个“能动社会”,而不是“被动社会”。“激发社会活力”是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一条基本原则
谁是社会管理的主体?
在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经济的运行很大程度上是市场机制运行的结果。这样,该由企业管的交给企业了,该由市场管的交给市场了,该由老百姓管的交给老百姓了。那么,政府干什么?我们知道,谁的精力都是有限的,要想有所为,就得有所不为,改革开放32年后的今天,政府腾出的精力干什么呢?笔者以为,就是要注重社会的管理。所以,从长远发展看,政府会将精力更多地投入到诸如失业、就业、医疗、住房、养老等社会保障管理、城乡社区管理、公共服务管理上来,以及投入到社会矛盾的处理、食品安全、公共卫生事业、应急、危机处理、人口管理、教育管理等等,这些都属于社会生活的范围。
那么,是不是说政府就成了社会管理的主体,老百姓就成了被动的被管理者呢?这样的理解是绝对错误的!胡锦涛总书记在社会管理研讨班开班式讲话中,关于社会管理总要求,头一条就是: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也就是说,既然社会管理与老百姓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如果老百姓都积极地参加到社会管理中来,这就是一个有活力的社会、是一个“能动社会”,而不是“被动社会”。“激发社会活力”是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一条基本原则。
我们要建设的是有极大社会活力的社会管理体系,而决不是要让老百姓都成为被动的被管理者。我国人口超过13亿,试想如果人人都具有活力,社会的能量会有多大!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基本经验就是激发了全社会的经济活力,近来的数据显示,经过30多年的持续高增长,我国的经济总量已跃居全世界第二,这是我国经济管理体系创新激发经济活力的直接证明。
怎样激发社会活力?
怎么样才能激发社会活力,实现能动社会呢?
首先,从法理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制度设计的时候,设计的本意就是建设“活力社会”、“能动社会”。宪法第111条:“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宪法明文规定居委会村委会的功能是: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办理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反映群众意见要求、提出建议等。当然,法理上讲的与实际社会生活之间有时会有差距。我们的基层自治组织如果真的都能起到这些作用,活力社会、能动社会就实现了,社会就和谐了,不和谐的因素就会大大减少了。应该承认,目前,我们还没有完全做到,所以,我们要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
其次,有活力的社会一定是广泛参与的社会。老百姓为什么会积极参与呢?一定是因为我们的社会管理能够真正满足他们的需要。怎样才能真正满足他们的需要呢?那就必须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真正与老百姓生活在一起,体会他们的日常生活,体会他们的日常冷暖。所以,能够激发老百姓活力的社会管理创新,一定是首先在基层发生的,一定首先在第一线发生的。如果我们的管理部门总是高高在上,在办公室里拍脑袋决策,自以为是地进行社会管理的创新,这样的决策往往不是“利民”的而是“扰民”的。笔者近年来在城市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调研中,就发现了很多“社会活力”、“能动社会”的案例。很多城市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发展起来了,那里的“社会关爱行动”已经十分深入人心。
最后,要激发社会活力,就要有与老百姓保持畅通无阻的沟通渠道。现在,很多地方都建立了市民求助热线,市民求助中心。老百姓可以通过打电话、发短信、上网、发信息反映他们的需求、反映他们的问题。高水平的社会管理,要做到让每一个人遇到困难的时候,知道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反映自己的困难。倾听老百姓反映问题是非常重要的,老百姓是日常生活的亲历者,他们的信息量最大,知道的社会细节最多,很多问题都是他们首先发现的。所以,保持与老百姓的沟通也是我们及时发现社会问题、发现社会矛盾的最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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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社会怎样实现和谐?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生巨大变迁。在高速变化的社会中,常常会产生很多不平衡、不和谐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发生并不奇怪。我们应该承认,社会中还有很多负面现象、负面因素,甚至常常发生很多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群体事件。面对如此众多的问题,各级政府、公安部门、监管部门,当然责无旁贷,首当其冲地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但是,如果仅仅依靠政府、警察、监管部门,也肯定是力不胜任的。譬如,近年来,有关食品安全问题、商品假冒伪劣问题事件层出不穷,如果仅仅依靠政府、警察、食品药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本看管不过来。面对千千万万的生产者、生产企业甚至是小作坊,怎么办呢?在这个问题上,全世界都是靠“活力社会”、“能动社会”去解决的。最典型的就是靠“行业协会”、“同业协会”。
所谓“行业协会”、“同业协会”就是千千万万的生产者自己建立的同行业组织,既然是同行业、同技术组织,他们每个人最了解生产的细节、原料的细节、加工的细节、产品的细节,最了解同行其他人的情况。假设同行中某一个人往牛奶里添加“三聚氰胺”,这就等于砸了同行业的每一个人的饭碗,就等于损害了全部生产者的名誉和利益,同行业的其他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所以,“行业协会”、“同业协会”对自己产业、行业的管理是最认真的、最内行的、最难以被欺骗的。如果激发了同行生产者的社会活力,每一个生产者同时就是监督者,食品安全问题、商品假冒伪劣就可以通过这些“行业协会”、“同业协会”实现有效的管理。也可以说,民间对此有充分的监管力量。当然,从表面上看,我们也有所谓“行业协会”、“同业协会”,这些单位常常还有所谓“行政级别”,但是,真正一线的数以亿计的广大的生产者却往往不在这些协会里面。如果这些组织真的能够吸纳亿万同行业生产者,真正起到同行业切磋技艺、监督质量的作用,其功能将无可限量。
社会学在理论上提出有两种社会:“机械社会”与“有机社会”。机械社会,指通过外力干预而运转的,在机械社会里,只有管理者有积极性,老百姓没有积极性,仅仅处在被管理的位置上。而在有机社会里,老百姓是有活力的能动者,在有机社会里,老百姓是积极参与的,因为他们的利益与自治的活动是融合在一起的。社区里每一个老百姓都是管理者和监督者。如果老百姓每一个人都是积极的管理者,恶势力就会销声匿迹,因为,在亿万人民的监督之下,犯罪分子就失去了藏身之地。
总之,激发社会活力的能动社会,这才是实现真正的和谐社会的精髓。
(作者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博士)注:本文为《人民论坛》杂志原创文章,网络转载请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人民论坛》杂志”字样。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李强 黄旭宏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