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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不打官司也能解决纠纷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胡洪江 编辑:闵美颖 2011-03-12 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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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纠纷,最好多调解,少诉讼。”3月10日中午,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司法厅厅长何剑文正利用午休时间,整理上个月“厅长接待日”的工作记录,“我也是人民调解员,除了不定期的走访,每个月还有固定的接待日,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

  何剑文一边翻阅着记录本,一边说,“过去,群众之间发生点儿纠纷,没有专门的机构去调处。本来是小事,结果动不动就控诉、审判,矛盾越闹越大。现在呢,以医疗纠纷为例,按照调解优先、全程调解的原则,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公证处和法律援助机构三方联合调解,努力在法庭外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矛盾之初就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并且,人民调解都是免费的,弱势群体还能得到法律援助。”

  何剑文介绍,目前,云南460家基层法院和乡镇法庭、1031个派出所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还向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延伸。2010年,云南省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1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上千起民间纠纷得到及时调解。

  “不打官司,通过调解解决民事纠纷,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因为大家能够区分哪些应该上法庭,哪些通过调解就可以解决。”为更好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何剑文建议:各级政府应该把人民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企业改制、拆迁安置、农村土地征用等社会热点、难点领域拓展;同时尽快建立有效的衔接和沟通机制。记者 胡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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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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