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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病”的破解良方

来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作者:王桂新 编辑:闵美颖 2010-12-01 10: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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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化开始加速发展,2009年城市化水平已达到46.6%。根据诺萨姆(Northam)城市化发展理论,今后二、三十年我国仍将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但也带来了诸如“大城市病”等一些严峻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中央政府和学术界的关注。2010年10月十七届五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再一次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因此,既要充分肯定我国城市化发展取得的成绩,同时也要高度重视推进城市化健康发展,避免和克服“大城市病”等一些城市化带来的问题。

  大城市化: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

  城市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和必然趋势。城市化(同城镇化),简单地说就是农村人口迁移到城市或农村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而使城市人口数量增加、比重提高的过程。农村人口迁向城市转变为城市人口,从而推动城市化发展的原因,可以从不同方面来分析。根据区域经济学和新空间经济学理论,作为最活跃的生产要素,同样一个人在不同地区、不同产业部门的“生产力”不同,一定规模的人口处于分散或集中的不同分布状态亦能创造不同的“分布效益”。所以,作为基本要素和“第一资源”母体的人口,一般都要通过迁移和流动,从低生产率地区或部门迁向高生产率地区或部门,从农村的分散状态迁向城市转变为汇聚城市的集中状态(即城市化),从而提高“生产力”,创出更高的效益(即集聚效益),推动经济的发展。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的城市化过程本身也是一种生产要素空间配置的效率化过程、集聚经济的创出过程和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过程。在这一城市化过程中,农村人口伴随着向城市的迁移,不仅自身将发生深刻变化,而且还将引发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生产效率、创新能力、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等多方面的转变和提升,因而城市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和必然趋势,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重要标志。特别是像中国这样一个历经30多年改革开放和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展中大国,大规模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不仅将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而且对世界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大城市化是城市化和城市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城市化的推动下,城市一旦形成即成为区域发展的“增长极”。特别是大城市(包括通常所说的特大城市)由于具有大规模、高密度、多样化人口,多元化文化及异质性、流动性等特征,从而形成更大的吸引力和集聚经济效益。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只要集聚经济效益大于增长成本,即净效益大于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模的扩大就是必然的,也是有益的。如图1所示,城市人口规模增大到N*时,集聚净效益(或收益)最大,这时的人口规模即为经济最优人口规模。此后人口规模仍在增长,由于集聚经济净效益仍大于零,所以城市人口规模仍在合理范围,当增大到Nmax时,集聚经济净效益减小到零,这时的人口规模即为经济最大人口规模。如果人口继续增长,城市集聚就会出现不经济或导致“大城市病”,这时市场经济就将调节人口增长。可以看出,城市实际人口规模,一般都要大于其经济最大人口规模才比较稳定。因此,从这一点来讲,市场经济有使城市数量过少、规模过大的倾向。

  由于城市人口规模增长,可以创造更大的集聚经济效益,而且大城市也有利于碳减排,所以大城市化是城市化和城市发展的必然结果。即使纽约、东京等世界超级城市,目前仍是全球人口集中迁入地,其人口规模仍呈持续增长趋势。我国城市的发展也同样如此。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16城市为例,17年间,特大城市由4个增加到8个,增加了1倍;超大城市由2个增加到6个,增加了2倍,大城市化趋势十分明显(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91、2001、2009整理)。而且,这些城市人口规模仍在增长,超大城市上海的常住人口规模2009年已增长到1921.32万人,其中户籍常住人口已达到1379.39万人,显示出我国城市的大城市化趋势仍在持续发展。

  大城市一定会得“大城市病”吗?

  “大城市病”与大城市的关联性。所谓“大城市病”,通常是指一个城市因规模过大而出现的人口拥挤、住房紧张、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等问题。一般认为,大城市病是在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城市人口的过度集聚超过工业化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造成的,所以有时也称大城市病为“过渡城市化”。但是,城市发展中的大城市化并不必然带来“大城市病”,原因如下:首先,并不是所有大城市都出现明显的“大城市病”。目前,人们一般多认为过度城市化和“大城市病”主要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并不多见,这种现象值得深思。其次,发达国家的大城市往往也会出现交通拥堵、住房紧张、环境污染等一些大城市病,但由于这些大城市集聚的经济效益仍明显大于其大城市病所带来的负效益,所以这些大城市仍将继续发展。这说明,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片面以“大城市病”来否定和阻止大城市的发展。第三,在发展中国家,一些大城市即使一时出现大城市病,也可以通过改造而克服和治理。以上海为例,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由于长期的历史欠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不能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新形势的发展,曾一度出现了严重的人口稠密、交通拥堵、住房紧张、就业困难、环境恶化等一系列“大城市病”。但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上海加快了城市改造和发展步伐,疏散市中心人口稠密地区人口,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使以往的大城市病得到明显改善,虽然人口规模快速增大,但上海城市发展的各项持续性指标均呈“单调递增”发展态势,显示出二者之间密切的正向互动关系和上海城市发展的良好的持续性。

  “大城市病”的产生原因。首先,“大城市病”只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如发展中国家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或由于当时的认识水平,未能很好地从区域和城市角度进行较有前瞻的科学规划;或主要由于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原因,未能很好地总结和借鉴发达国家大城市发展的经验教训;或不能正确处理好生活与生产的关系,在城市建设中片面强调“先生产、后生活”,忽视城市基础生活设施的建设;或在计划经济时期,制定规划只考虑计划内户籍人口,无视人口和城市发展的客观现实,结果“五年规划”的期末人口规模在制定规划当年、还没有进入该“五年规划”就已超越。这些原因都很可能导致城市发展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城市的实际发展和扩张,从而造成某些“大城市病”。

  其次,市场的消极作用或市场的失败,可能造成或加剧“大城市病”。城市空间在平面上的“摊大饼”扩张,通常被诟病为导致“大城市病”的重要原因。实际上,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对城市新扩张地区是一种最经济的选择。因为这些新扩张地区,紧邻城市已成熟地区,不仅不需要大规模投资新建道路、水道、煤气等公共基础设施,而且还可以直接近距离地分享城市已成熟地区的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所以在只看眼前利益、片面追求效益的市场经济的消极作用下,城市“摊大饼”式的空间扩张在所难免。前已指出,市场经济往往有使城市规模过大的倾向,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或加剧大城市的“大城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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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政府的“不好”作用也可能造成或加剧“大城市病”。前述由于决策者受认识水平局限,可能在大城市发展上导致“大城市病”。政府的其他“不好”作用也同样可能造成“大城市病”。如政府所在地往往优选在辖区内交通方便、环境优美的高档地段,基础设施等公共资源也往往主要围绕这一地区布局和发展,即使这一地区人口已十分密集,但其人均公共资源享有水平仍远远高于周边地区,所以仍然能吸引人们向这些地区进一步集中。大城市自身的规模效应加上政府的政策支持,国家资源越来越向北京、上海等一些超大城市集中,尽管这些超大城市都已试图设置门槛控制外来人口的入迁,但各种机会和效应预期仍然使这些超大城市成为他们入迁城市、实现自己城市化的首要选择。

  第四,空间结构规划发展不合理,是造成“大城市病”的直接原因。空间结构,是决定城市发展潜力和发展持续性的重要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城市自身内部的空间结构,二是对象城市所处区域城市体系的空间结构。从城市自身内部空间结构来看,合理的空间结构不仅可以改善环境,还可以扩大城市容量,有利于人口、经济增长。从对象城市所处区域城市体系的空间结构来看,如果一个地区的城市体系发育比较成熟,大、中、小不同阶层等级和空间网络分布结构比较合理,各城市相互依存,各司其职,彼此之间的福利差异比较小,就不易产生“大城市病”。相反,如果城市体系发育不成熟,核心城市“一城独大”,优势明显,而其他城市条件落后,对核心城市形不成反“磁力中心”,这样就难免加剧核心城市的“大城市病”。当年上海市民“宁要市区一张床、不要郊区一套房”的选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给“大城市病”开处方

  科学认识“大城市病”与大城市的关系。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对大城市及其人口增长“谈大色变”,上世纪80年代初期甚至出台“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的城市发展政策。事实上,已如前述,大城市可以产生“大城市病”,但大城市未必一定会产生“大城市病”,大城市与“大城市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些所谓的大城市病,只是城市发展中的问题,其带来的负效应并未超过人口集中、城市发展所带来的集聚经济性。在这种情况下,一定不能片面以“大城市病”来否定和阻止大城市的发展,削弱大城市在国家和区域发展中的引擎作用。

  对可能产生的“大城市病”首先应以“防”为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化和城市发展规律,总结和借鉴以往城市化及城市发展的经验教训,从区域和城市角度,高瞻远瞩地制定城市发展规划。要立足规划城市,把握其优势与局限;放眼其所处的区域发展潜力及其对规划城市发展的可能影响,要根据潜力留有余地,对规划城市未来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当然,也要坚决反对另一个倾向。近些年来,我国城市的规划发展已出现盲目贪大、浪费土地的现象。如几乎每一个城市都要建设一个大广场、大草坪,有的地方政府办公楼前广场面积达1500亩。政府办公楼越建越大,越建越豪华,有的县级政府办公大楼竟媲美美国白宫。这不仅浪费了我国珍贵的土地资源及相关资源,而且也构成了诱发和形成“大城市病”的重要因素。

  完善市场经济机制,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以好的政府作用改善不好的市场“失败”。市场经济虽然可以提高效率,但却往往因此而导致人口及生产要素向大城市高度集中,同时又使城市空间选择以“摊大饼”的形式外延扩张,这都将形成或加剧“大城市病”。这是市场的失败,需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通过空间合理规划和资源优化配置,控制人口和资源向大城市的过度集中,引导城市空间主要沿交通干线或以相对集中建设新城等形式向外扩张,以避免大城市病的产生或加剧。政府要坚持科学发展,从大局出发,合理配置资源,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避免公共资源的过度集中和“大城市病”的形成。要通过行政改革、发挥民主和公众参与,尽可能把可能诱发大城市病的城乡差距控制在适度范围。

  合理构建大城市及以大城市为核心城市的城市体系的空间结构,是防治“大城市病”的重要途径。前已述及,空间结构规划发展不合理,是造成“大城市病”的重要原因。因此要防治“大城市病”,就要“对症下药”,搞好大城市空间结构的规划和发展。同样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大城市本身内部的空间结构。如图2所示,A和B图的城市内部空间模式,既制约城市容量,也比较容易产生“大城市病”,而C图的空间模式,则既可以形成更大的城市容量,也可以改善生态环境,避免“大城市病”的产生。二是以大城市为核心城市的城市体系的空间结构。要克服以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理模式,治理“大城市病”不能仅限于大城市本身,而要到大城市以外寻找治理“妙方”。最直接的就是通过合理构建以大城市为核心的城市体系的空间结构来治理大城市的“城市病”。同时,要根据大城市的发展规律,维持大城市的开放性、流动性、多样性和异质性,促进大城市及以此为核心城市的城市体系各成员城市的合作与发展,推动城市化和区域化、全球化的健康发展。

  统筹城乡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平衡发展。如前所述,从宏观角度考察,公共资源向大城市的高度集中及城乡差距的扩大,是造成“大城市病”的重要原因之一。要从根本上避免大城市病,必须统筹城乡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平衡发展。而且从长期趋势来看,城乡发展也必将走向“一体化”共生发展。这不仅是城市化及区域发展规律所决定的,也是人类社会实现公平、共生和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城乡“一体化”了,平等发展了,在大城市以外也会有大量的个人发展机会。由于人们有了更多的个人发展机会的选择,就自然弱化和减小了向大城市集中的选择意愿,进而从根本上削弱了人们向大城市集中的动力基础,避免了“大城市病”的产生和发展。(王桂新 作者为复旦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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