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什么?文化做何用?这似乎是一个常识性问题,人人都能回答一二;但实乃一个高端性难题,要作出准确恰当的回答,还真非人人可为。正因为如此,在对文化性质与功能的理解上便出现一个巨大的模糊区间,以至于常常使人陷入认识和行动的误区,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特别是在当前社会思想意识日益多元、多样、多变,文化领域庸俗、低俗、媚俗之风颇盛的情况下,重新审视和努力厘清文化的性质与功能,就显得格外重要和紧迫。
在人类的社会活动中,经济和文化是两个基本形态,不仅几乎同时产生、同等重要,而且一直相互依存、紧密联系,共同构成人类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支撑与动力。这是人类社会区别于动物世界的显著标识。动物只有对物质的需求,而没有对精神的需求;动物的活动和需求都是本能的,而人类的活动和需求则是充满创造性的。正是人类这种在物质需求之外对精神、道德、审美、理想、情操、智慧等的需求、向往和实践探索,催生和孕育了不同于物质文明的另一种文明形态,这种文明形态就是文化。文化一旦产生,便使人类具有了更为强大的创造力,愈益有效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国古代文化典籍《易经》才有“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之说,北宋哲学家张载才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之论。先哲的这些精辟概括,既是对文化性质的深刻揭示,也是对文化功能的正确总结。从中可以看出,文化与经济之于人类,犹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决非可有可无,而是不可或缺。经济的功能是满足人类的物质需求,文化的功能又是什么呢?就是满足人类的精神需求——增长智慧、涵养德行、陶冶情操、砥砺品格,提供正确导向,丰富社会生活。这样一种功能,归结起来便是养“心”——养智、养德、养神、养气。
文化的这种性质和功能,决定了真正有价值的文化必须具有文明内涵和积极意义,一旦失去了这个根本,就必然会贬值和变质;一切从事文化工作的人必须具有责任意识和高尚追求,一旦偏离了这个原则,就必然会陷入迷途与歧路。令人遗憾的是,当下我们的一些文化产品已经失去这个根本,变成了营利赚钱的工具;一些文化工作者逐步偏离这个原则,一味地迎合市场、俯就低俗。诸如电视节目单纯追求收视率、报刊书籍盲目追求发行量、学术研究企求速成、名著改编沦为“戏说”等不良现象,正在导致文化品质急剧下降、文化形式日趋诡异,使文化不仅丧失了养“心”的功能和效用,而且沦落为心灵的毒药和精神的杀手。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文化”现象呢?这其中固然有金钱利益的背后推动、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也与对文化性质和功能的曲解误读紧密相关。如果不能从这种曲解误读中走出来,不能遏制和改变这些现象,就必然扭曲社会价值观念、败坏社会风气。这是与我们的崇高追求相背离的,是与当今这个伟大时代不相符的。
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文化的价值和意义永远都在于它对人类社会的思想启迪、精神引导与道德提升。文化的养“心”作用既是物质不可取代的,又是金钱不能置换的。当然,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也可以是有价的,对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消费也可以是有偿的,但文化的市场价值永远都是附着在文化的精神价值之上的。因此,决不能为了追求市场价值而降低文化的精神价值,更不能不择手段地从文化身上榨取经济利益,以牺牲文化的精神价值来换取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艾斐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