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方面: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它搭建了一个逻辑严密的基本框架,提供了构建核心价值观的指导原则和发展方向。
真理是深刻系统的,又总是简明朴素的。真理有理论逻辑的力量,更有现实实践的品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既在于它有内涵丰富的“核心”,也在于它有外延开放的“体系”。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实践价值,就必须研究如何使它具有操作性和渗透性,于社会各个层面无所不至无所不在,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中家喻户晓、入脑入心。或者说,包括四个方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是国家整体、民族整体的追求,还需要成为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追求,进一步成为每一个体、每个公民的追求。一般总是寓于个别之中,共性总是寓于个性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成为国家意识、民族意识的“一般”,就必须渗透到群体意识、个人意识的“个别”之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整体的“体系”设计,要深入、内化到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特殊群体
无论在哪个时代哪个场合,真正能起作用的核心价值体系,都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一个逻辑完整、内容丰富的理论体系,只有转化为全社会的不同群体的群体意识和自觉行动,才能形成凝聚力。这就需要“求同存异”,需要“和而不同”,需要既能针对不同对象提炼出“同”中之“异”,又能善于“异”中求“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一旦深入、内化到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特殊群体,就像绚丽的阳光折射出五彩光芒,会展现出不同的核心价值观。例如:解放军在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提出,当代革命军人的核心价值观,是“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
在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中,如何提炼出体现民主党派特点的核心价值观,以此凝聚民主党派成员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是否可以概括为:“爱国、民主、团结、求实、奉献”。
民主党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结合党派自身特点,准确把握内涵。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要遵循普遍性要求,也要立足党派定位,体现自身特点。尊重差异,坚持和而不同、兼容并蓄,在尊重差异中扩大认同,在包容多样中增进共识。
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同志最近调研宗教工作时强调,宗教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重要载体,努力弘扬我国宗教“护国利民、心诚扬善、崇顺尚和”的价值理念。
在宗教界提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要按照“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不能因为世界观的不同,以及由此必然带来的在一些方面的基本理念、基本价值判断的不同,而妨碍政治上的团结与合作。我们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不是也没有必要去强求宗教界改变自己的世界观、有神论,去勉强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相适应。由此,我们提倡弘扬我国宗教“护国利民、心诚扬善、崇顺尚和”的价值理念,而不是简单一律地要求他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高层次的内容——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因为马克思主义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其中包括科学无神论)为自己世界观基础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与一切宗教都是对立的。
统一战线的特点,就是“把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要搞得更宽,而不是更窄,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这是统一战线全部工作的出发点,统一战线的过程和归宿,也是统一战线的安身立命之本。在统一战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与统一战线求同存异的特点一致起来,要与“三个范围”大团结的要求一致起来。这“三个范围”就是: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基础,实现大陆范围人民的团结;以拥护祖国和平统一为基础,实现大陆同胞与港澳台同胞的团结;以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基础,实现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的团结。显然,“三个范围”外延越大,团结的人越多,存异的东西可能就越多,相应地核心价值的规定就不同。这就不能简单照搬照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四个方面的全部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的四个方面,本身就呈现出层次性。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最高层次,共同理想、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中间层次,荣辱观是基础层次。在践行的过程中,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层次定位、不同的要求。邓小平同志说过:“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以如何面对和处理“公”与“私”的问题来衡量,大公无私是圣人,公而忘私是贤人,先公后私是善人,公私兼顾是常人,私字当头是小人,假公济私是痞人,以公肥私是坏人,徇私枉法是罪人。我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要提升常人,提倡善人,学习贤人,向往圣人;也要教育小人,揭露痞人,改造坏人,惩治罪人。而不是、也不可能把每个人都变成圣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整体的“体系”设计,深入、内化到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特殊群体,是“求同”前提下的“存异”,是为了“求同”的“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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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存异”更要“求同”,毕竟,只有通过共同的理念、价值和追求,才能把不同的人群持久地凝聚在一起。这就需要研究,如何进一步提炼出能够凝聚全体人民群众的指向清晰、简明扼要、共同遵循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过程中抽象出来的。它具有高度的简约性、包容性、渗透性、持久性。其词语表达极其简约明确而又极富包容性,寥寥数词便可以包容一个庞大的价值体系,并且可以渗透到价值体系的各个层次中去。核心价值观经过长期的社会化,要逐渐渗透到国民心灵深处,成为人们的信仰和判断是非的标准,从而持久地影响着国民,形成相对稳定的国民性。例如,新加坡人将其共同的价值观提炼为:“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社会关怀,尊重个人;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能否发挥主导作用,很大程度要看它能不能包容和整合大多数社会群体的思想意识,这就需要进一步研究下一个问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整体的“体系”设计,要深入、内化到每一个个体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当然是整个国家应该一体遵循的基本准则,是整个民族的精气神,但如何深入、内化到每个个体,是其能否真正得到全民践行的关键。作为主体的人的任何价值意识或价值观念,最终当然要以其真理性认识作为认识论基础。但任何真理性认识只有在转化为主体人的价值意识或价值观念之后,才能成为实践的直接动机并用以掌控实践的精神力量。再好的核心价值体系设计,如果不能深入、内化到每一个个体,也难免落空。
在这个问题上可以作一些借鉴和比较。
文艺复兴时期的核心价值体系,是以人为本,反对中世纪的禁欲主义和宗教观;提倡科学文化,反对蒙昧主义,摆脱教会对人们思想的束缚;肯定人权,反对神权;拥护中央集权,反对封建割据。那个时代的作品,如但丁的《神曲》、薄伽丘的《十日谈》、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拉伯雷的《巨人传》,无不闪烁着人文主义、个性解放的光芒。文艺复兴在几个世纪内唤出了巨大的生产力,一度使资本运作的活力竞相迸发,社会创造财富的源泉到处涌流。
美国强调的“自由、平等、民主”,不仅是其宪法保障的国家的核心价值,也是每个公民追求的基本的价值。经过几百年的革命、改良和社会运动,这些核心价值观逐步融化于西方人的血液中和骨髓里。尽管“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性阻碍了这些价值追求的真正实现,但其“天然地”把个人的追求与国家理念统一起来的功能和作用,不可小视。
其实,马克思主义主张“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就是一种可以深入、内化到每一个个体的核心价值观。马克思所说的“人”是指劳动的个体人和群体人,是个体人和群体人乃至全人类的统一。马克思所说的“自由”是指人认识、改造自然的自由,且“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所说的“解放”是指工人的解放和全人类的解放,“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本身也不能得到解放”。马克思所说的“人的全面发展”是指劳动的个人和人类逐步克服片面畸形发展和人的异化,在物质和精神等领域全面发展,回归“人”的本性,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在这个核心价观中,“人”是出发点也是归宿。国家、社会、民族的意识,都承载、渗透于“人”的意识之中。
中国传统文化也很注重核心价值深入和内化到个体的功能。“忠孝两全”,我们在摒弃其封建糟粕的同时,也不妨借鉴其部分合理的内容,特别是其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由个人而家庭,由家庭而社会,由社会而国家,由国家而天下,把个人的追求与整体的核心价值统一起来,这样一种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与方式。
中华文化的基因里,总是保持着“君子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君子立于天地之间,就要“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中华文化的基因里,总是渗透着“讲信修睦”的理念,“礼之用,和为贵,天下之道斯为美”。这种“天下情怀”至高无上、自上而下;“和谐理念”无处不在、自下而上。两者简明扼要,会通无碍。自上而下,站得高,高屋建瓴;自下而上,落得实,家喻户晓。中国人有此优秀遗传基因。今天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可作如是观,以如是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贵在践行,贵在如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实实在在地转化为全社会不同群体的共同意识和每个人的自觉意识。
(作者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第一副院长、党组书记)
来源:学习时报
编辑:闵美颖